百岁杨绛:人生边上觅归途
作者:
匿名
分类:
精品阅读
子类:
读点经典
走近名家
        著名文学家、翻译家杨绛先生于2016年5月25日凌晨逝世,终年105岁。与辛亥革命同龄的杨绛先生,原名杨季康,出身名门,天赋文才,不仅在文学上开辟了自己的一方天地,还与因与文史大家钱钟书的美好婚姻而备受歆羡。多年前,钱钟书便给了她一个最高的评价:“最贤的妻,最才的女”。现在,她是这个喧嚣躁动时代里一个低调的隐士。105年时光漫长而短暂,她一如既往地行走在人生边上,寻觅着自己的归途,柔韧、清朗、独立,充满力量,也给人温暖……
佳作赏析
记钱钟书与《围城》(节选)
        钟书的“痴气”书本里灌注不下,还洋溢出来。我们在牛津时,他午睡,我临贴,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,便睡着了。他醒来见我睡了,就饱醮浓墨,想给我画个花脸。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。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,洗净墨痕,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,以后他不再恶作剧,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,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,聊以过瘾。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,大热天女儿熟睡(女儿还是娃娃呢),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,挨他母亲一顿训斥,他不敢再画。沦陷在上海的时候,他多余的“痴气”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、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。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,常在一起玩。有些语言在“不文明”或“臭”的边缘上,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。钟书变着法儿,或作手势,或用切口,诱他们说出来,就赖他们说“坏话”。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,打呀,闹个没完。他虽然挨了围攻,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。他逗女儿玩,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“地雷”,埋得一层深入一层,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、镜子、刷子,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,等女儿惊叫,他就得意大乐。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,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。钟书恨不得把扫帚、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,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。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,可是钟书百玩不厌。 他又对女儿说,《围城》里有个丑孩子,就是她。阿圆信以为真,却也并不计较。他写了一个开头的《百合心》里,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,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,也就是她。阿圆大上心事,怕爸爸冤枉她,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,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。一个藏,一个找,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。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。 钟书的“痴气”也怪别致的。他很认真地跟我说:“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,说不定比阿圆好,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,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。”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,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。 解放后,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。小猫初次上树,不敢下来,钟书设法把它救下。小猫下来后,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,表示感谢。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:“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。”小猫知感,钟书说它有灵性,特别宝贝。猫儿长大了,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。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,倚在门口,不管多冷的天,听见猫儿叫闹,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,拿了竹竿,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。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,她称为她一家人的“爱的焦点”。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,引用他自己的话说:“打狗要看主人面,那么,打猫要看主妇面了!”(《猫》的第一句),他笑说:“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。” 钱家人常说钟书“痴人有痴福”。他作为书痴,倒真是有点痴福。供他阅读的书,好比富人“命中的禄食”那样丰足,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(除了下放期间,他只好“反刍”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,和携带的字典)。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。他只要有书可读,别无营求。这又是家人所谓“痴气”的另一表现。
赏析  
        读《围城》后,如果不过瘾,不妨读读杨绛的这篇回忆文章。 杨绛此文包括两个部分:钱钟书写《围城》和写《围城》的钱钟书。第一部分写的是《围城》里各人物的“来历”。反正彼此心照不宣。” 第二部分是写《围城》的钱钟书。我们看到了一个“痴气”的钱钟书,从小到大,生活的方方面面,在杨绛看来,都是他“痴气”的表现,但也正是这纯粹至诚成就了钱钟书。杨绛的文字很童趣和温暖,钱钟书父女两人的小互动描写得非常生动细腻,生动地反映了人物的性格特点。
吾先生
  1949年我到清华后不久,发现燕京东门外有个果园,有苹果树和桃树等,果园里有个出售鲜果的摊儿,我和女儿常去买,因此和园里的工人很熟。  
  园主姓虞,果园因此称为虞园。虞先生是早年留学美国的园林学家,50多岁,头发已经花白,我们常看见他爬在梯子上修剪果树,和工人一起劳动,工人都称他“吾先生”——就是“我们先生”。我不知道他们当面怎么称呼,对我们用第三人称,总是“吾先生”。这称呼的口气里带着拥护爱戴的意思。  
  虞先生和蔼可亲。小孩子进园买果子,拿出一分两分钱,虞先生总把稍带伤残的果子大捧大捧塞给孩子。有一次我和女儿进园,看见虞先生坐在树荫里看一本线装书。我好奇,想知道他看的什么书,就近前去和他攀话。我忘了他那本书的书名,只记得是一本诸子百家的书。从此我到了虞园常和他闲聊。  
  我和女儿去买果子,有时是工人掌秤,有时虞先生亲自掌秤。黄桃熟了,虞先生给个篮子让我们自己挑好的从树上摘。他还带我们下窖看里面储藏的大筐大筐的苹果。我们在虞园买的果子,五斤至少有六斤重。  
  三反运动刚开始,我发现虞园气氛反常。一小部分工人——大约一两个——不称“吾先生”了,好像他们的气势比虞先生高出一头。过些时再去,称“吾先生”的只两三人了。再过些时,他们的“吾先生”不挂在嘴上,好像只闷在肚里。  
  有一天我到果园去,开门的工人对我说:  
  “这园子归公了。”  
  “虞先生呢?”  
  “和我们一样了。”  
  这个工人不是最初就不称“吾先生”的那派,也不是到后来仍坚持称“吾先生”的那派,大约是中间顺大流的。  
  我想虞先生不会变成“工人阶级”,大约和其他工人那样,也算是园子里的雇员罢了,可能也拿同等的工资。  
  一次我看见虞先生仍在果园里晒太阳,但是离果子摊儿远远的。他说,得离远远的,免得怀疑他偷果子。他说,他吃园里的果子得到市上去买,不能在这里买,人家会说他多拿了果子。我几次劝他把事情看开些,得随着时世变通,反正他照样为自己培植的果树服务,不就完了吗?果园毕竟是身外之物呀。但虞先生说:“想不通。”我想他也受不了日常难免的腌气。听说他闷了一程,病了一程,终于自己触电去世。  
  没几年果园夷为平地,建造起一片房屋。如今虞园旧址已无从寻觅。  
  (摘自《杨绛散文:杂忆与杂写》)  
【赏析】
  文题“吾先生”是“我”最早接触虞先生时的称呼,含有爱戴之意;后来随着时局的变化,“吾先生”不再被人喊起,这预示了人物命运的变迁;作者仍以“吾先生”为题,是对那段岁月和那个人难以忘怀,含纪念之意。文中的吾先生是一个和蔼可亲、知书达理、诚恳迂讷的人。文章结尾交代果园旧址已经无从寻觅这样一个事实,含有时光流逝、物去人亡之感慨。平实的语言,使得内在悲情的抒发含蓄蕴藉,更显深沉。  
杨绛语录
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,到最后才发现,人生最曼妙的风景,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。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,到最后才知道,世界是自己的,与他人毫无关系。
——《一百岁感言》
常言“彩云易散”,乌云也何尝能永远占领天空。乌云蔽天的岁月是不堪回首的,可是停留在我记忆里不易磨灭的,倒是那一道含蕴着光和热的金边。
——《将饮茶》
人能够凝炼成一颗石子,潜伏见底,让时光像水一般在身上湍急而过,自己只知身在水中,不觉水流。
——杨绛
消失于众人之中,如水珠包孕于海水之内,如细小的野花隐藏在草丛里,不求“勿忘我”,不求“赛牡丹”,安闲舒适,得其所哉。一个人不想攀高就不怕下跌,也不用倾轧排挤,可以保其天真,成其自然,潜心一志完成自己能做的事。
——《隐身衣》
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,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,是读不懂书的。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,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。
——杨绛
我双手烤着,生命之火取暖;火萎了,我也准备走了。
——《杂忆与杂写》
作家印象
百岁杨绛:尊严和信仰
吴伟
        钱锺鲁先生永远记得他第一次见到杨绛的情景,那时他还是孩子,在钱家那个被称为绳武堂的几间大厅里跑来跑去,新婚的杨绛带给他一把有蛇皮外套的蒙古刀,他喜欢极了,立刻就别在腰上。
        钱家规矩大,按照钱锺鲁先生的回忆,是极其“古板”,“一套封建老规矩压在小辈头上”,婚姻一般是遵从父母之命,像钱杨这种自由恋爱,“给我们以后小兄弟自由恋爱开了一个好头”。
        按规矩,新媳妇进钱家门,必须穿着红裙在钱家祖先群像前和长辈前跪拜磕头,才算钱家的媳妇。传说杨绛没有磕头,可是按照钱锺鲁先生的回忆,大嫂向钱锺书的父母亲磕头跪拜,一切如仪。
        钱锺鲁的母亲,也就是杨绛后来文章中提到的“婶婶”喜爱她,因为聪明、有幽默感的婶婶觉得,杨绛“真是上得厅堂,下得厨房,入水能游,出水能跳,宣哥痴人痴福”。
        钱锺鲁先生说,当初大嫂要去振华女校当校长,钱锺书的父亲钱基博不愿意,觉得应该在家做家务,但是大嫂的父亲老圃先生不乐意,鼓励她出去工作。可是杨绛在抗战后期真的身任钱家的“灶下婢”,为了节约开支,她自己和煤末,做煤球,踮着脚站在大水缸前,弄一脸煤灰;她还负责洗衣服买菜,知道她不好意思上菜场,钱锺书陪她一起去,两人说笑着就把菜买回家。她当时还在写喜剧,新中国成立后夏衍、胡乔木都提出想重版她的戏剧作品,被她拒绝了。她承认,当时写喜剧,主要原因是为“稻粱谋”,出版后给家里买肉吃。
        很多人是通过“文革”时期杨绛的坚强表现,觉得她不光是“文弱书生”,还有“怒目金刚”的一面。可是钱锺鲁先生说他早觉察这点。“她像一个帐篷,把大哥和钱瑗都罩在里面,外在的风雨都由她抵挡。她总是想包住这个家庭,不让大哥他们吃一点苦。”甚至最琐碎的事情也是这样,钱锺鲁记得,钱锺书穿着打扮都是大嫂一力负责,保证大哥每次都体面地出现在客人面前。
        杨绛临近百岁的时候,家里人带着孙女去看她,带着蛋糕,钱锺鲁特别想孩子们能从老奶奶身上学到东西。杨绛并不像个百岁老人,特别会说话,有趣,口齿清晰,常叫钱锺鲁要听陈霞清的话,不听话就要陈霞清告诉她。还把孩子们送的生日小帽戴在头上照相,做八段锦给他们看,说自己身体很好,前些年她还带着陈霞清她们送的计步器在院子里走路。她已经超越了生死。
        陈霞清说,每次去看杨先生,都预先跟保姆说好,不能去太早。杨先生要梳妆打扮,陈霞清也特别佩服大嫂这点,穿的衣服全是半新不旧的,可是特别有派,百岁老人还有她自己的气度。
杨绛与外界不多接触,她早就借翻译兰德的诗,写下了她的无声的心语:我和谁都不争,和谁争我都不屑;我爱大自然,其次就是艺术;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;火萎了,我也准备走了。——这首诗确实是这位百岁老人心境的真实写照。
(摘自《三联生活周刊》2011年第31期,有删节)
        著名文学家、翻译家杨绛先生于2016年5月25日凌晨逝世,终年105岁。与辛亥革命同龄的杨绛先生,原名杨季康,出身名门,天赋文才,不仅在文学上开辟了自己的一方天地,还与因与文史大家钱钟书的美好婚姻而备受歆羡。多年前,钱钟书便给了她一个最高的评价:“最贤的妻,最才的女”。现在,她是这个喧嚣躁动时代里一个低调的隐士。105年时光漫长而短暂,她一如既往地行走在人生边上,寻觅着自己的归途,柔韧、清朗、独立,充满力量,也给人温暖……
佳作赏析
记钱钟书与《围城》(节选)
        钟书的“痴气”书本里灌注不下,还洋溢出来。我们在牛津时,他午睡,我临贴,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,便睡着了。他醒来见我睡了,就饱醮浓墨,想给我画个花脸。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。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,洗净墨痕,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,以后他不再恶作剧,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,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,聊以过瘾。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,大热天女儿熟睡(女儿还是娃娃呢),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,挨他母亲一顿训斥,他不敢再画。沦陷在上海的时候,他多余的“痴气”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、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。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,常在一起玩。有些语言在“不文明”或“臭”的边缘上,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。钟书变着法儿,或作手势,或用切口,诱他们说出来,就赖他们说“坏话”。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,打呀,闹个没完。他虽然挨了围攻,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。他逗女儿玩,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“地雷”,埋得一层深入一层,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、镜子、刷子,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,等女儿惊叫,他就得意大乐。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,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。钟书恨不得把扫帚、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,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。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,可是钟书百玩不厌。 他又对女儿说,《围城》里有个丑孩子,就是她。阿圆信以为真,却也并不计较。他写了一个开头的《百合心》里,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,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,也就是她。阿圆大上心事,怕爸爸冤枉她,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,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。一个藏,一个找,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。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。 钟书的“痴气”也怪别致的。他很认真地跟我说:“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,说不定比阿圆好,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,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。”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,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。 解放后,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。小猫初次上树,不敢下来,钟书设法把它救下。小猫下来后,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,表示感谢。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:“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。”小猫知感,钟书说它有灵性,特别宝贝。猫儿长大了,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。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,倚在门口,不管多冷的天,听见猫儿叫闹,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,拿了竹竿,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。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,她称为她一家人的“爱的焦点”。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,引用他自己的话说:“打狗要看主人面,那么,打猫要看主妇面了!”(《猫》的第一句),他笑说:“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。” 钱家人常说钟书“痴人有痴福”。他作为书痴,倒真是有点痴福。供他阅读的书,好比富人“命中的禄食”那样丰足,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(除了下放期间,他只好“反刍”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,和携带的字典)。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。他只要有书可读,别无营求。这又是家人所谓“痴气”的另一表现。
赏析  
        读《围城》后,如果不过瘾,不妨读读杨绛的这篇回忆文章。 杨绛此文包括两个部分:钱钟书写《围城》和写《围城》的钱钟书。第一部分写的是《围城》里各人物的“来历”。反正彼此心照不宣。” 第二部分是写《围城》的钱钟书。我们看到了一个“痴气”的钱钟书,从小到大,生活的方方面面,在杨绛看来,都是他“痴气”的表现,但也正是这纯粹至诚成就了钱钟书。杨绛的文字很童趣和温暖,钱钟书父女两人的小互动描写得非常生动细腻,生动地反映了人物的性格特点。
吾先生
  1949年我到清华后不久,发现燕京东门外有个果园,有苹果树和桃树等,果园里有个出售鲜果的摊儿,我和女儿常去买,因此和园里的工人很熟。  
  园主姓虞,果园因此称为虞园。虞先生是早年留学美国的园林学家,50多岁,头发已经花白,我们常看见他爬在梯子上修剪果树,和工人一起劳动,工人都称他“吾先生”——就是“我们先生”。我不知道他们当面怎么称呼,对我们用第三人称,总是“吾先生”。这称呼的口气里带着拥护爱戴的意思。  
  虞先生和蔼可亲。小孩子进园买果子,拿出一分两分钱,虞先生总把稍带伤残的果子大捧大捧塞给孩子。有一次我和女儿进园,看见虞先生坐在树荫里看一本线装书。我好奇,想知道他看的什么书,就近前去和他攀话。我忘了他那本书的书名,只记得是一本诸子百家的书。从此我到了虞园常和他闲聊。  
  我和女儿去买果子,有时是工人掌秤,有时虞先生亲自掌秤。黄桃熟了,虞先生给个篮子让我们自己挑好的从树上摘。他还带我们下窖看里面储藏的大筐大筐的苹果。我们在虞园买的果子,五斤至少有六斤重。  
  三反运动刚开始,我发现虞园气氛反常。一小部分工人——大约一两个——不称“吾先生”了,好像他们的气势比虞先生高出一头。过些时再去,称“吾先生”的只两三人了。再过些时,他们的“吾先生”不挂在嘴上,好像只闷在肚里。  
  有一天我到果园去,开门的工人对我说:  
  “这园子归公了。”  
  “虞先生呢?”  
  “和我们一样了。”  
  这个工人不是最初就不称“吾先生”的那派,也不是到后来仍坚持称“吾先生”的那派,大约是中间顺大流的。  
  我想虞先生不会变成“工人阶级”,大约和其他工人那样,也算是园子里的雇员罢了,可能也拿同等的工资。  
  一次我看见虞先生仍在果园里晒太阳,但是离果子摊儿远远的。他说,得离远远的,免得怀疑他偷果子。他说,他吃园里的果子得到市上去买,不能在这里买,人家会说他多拿了果子。我几次劝他把事情看开些,得随着时世变通,反正他照样为自己培植的果树服务,不就完了吗?果园毕竟是身外之物呀。但虞先生说:“想不通。”我想他也受不了日常难免的腌气。听说他闷了一程,病了一程,终于自己触电去世。  
  没几年果园夷为平地,建造起一片房屋。如今虞园旧址已无从寻觅。  
  (摘自《杨绛散文:杂忆与杂写》)  
【赏析】
  文题“吾先生”是“我”最早接触虞先生时的称呼,含有爱戴之意;后来随着时局的变化,“吾先生”不再被人喊起,这预示了人物命运的变迁;作者仍以“吾先生”为题,是对那段岁月和那个人难以忘怀,含纪念之意。文中的吾先生是一个和蔼可亲、知书达理、诚恳迂讷的人。文章结尾交代果园旧址已经无从寻觅这样一个事实,含有时光流逝、物去人亡之感慨。平实的语言,使得内在悲情的抒发含蓄蕴藉,更显深沉。  
杨绛语录
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,到最后才发现,人生最曼妙的风景,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。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,到最后才知道,世界是自己的,与他人毫无关系。
——《一百岁感言》
常言“彩云易散”,乌云也何尝能永远占领天空。乌云蔽天的岁月是不堪回首的,可是停留在我记忆里不易磨灭的,倒是那一道含蕴着光和热的金边。
——《将饮茶》
人能够凝炼成一颗石子,潜伏见底,让时光像水一般在身上湍急而过,自己只知身在水中,不觉水流。
——杨绛
消失于众人之中,如水珠包孕于海水之内,如细小的野花隐藏在草丛里,不求“勿忘我”,不求“赛牡丹”,安闲舒适,得其所哉。一个人不想攀高就不怕下跌,也不用倾轧排挤,可以保其天真,成其自然,潜心一志完成自己能做的事。
——《隐身衣》
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,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,是读不懂书的。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,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。
——杨绛
我双手烤着,生命之火取暖;火萎了,我也准备走了。
——《杂忆与杂写》
作家印象
百岁杨绛:尊严和信仰
吴伟
        钱锺鲁先生永远记得他第一次见到杨绛的情景,那时他还是孩子,在钱家那个被称为绳武堂的几间大厅里跑来跑去,新婚的杨绛带给他一把有蛇皮外套的蒙古刀,他喜欢极了,立刻就别在腰上。
        钱家规矩大,按照钱锺鲁先生的回忆,是极其“古板”,“一套封建老规矩压在小辈头上”,婚姻一般是遵从父母之命,像钱杨这种自由恋爱,“给我们以后小兄弟自由恋爱开了一个好头”。
        按规矩,新媳妇进钱家门,必须穿着红裙在钱家祖先群像前和长辈前跪拜磕头,才算钱家的媳妇。传说杨绛没有磕头,可是按照钱锺鲁先生的回忆,大嫂向钱锺书的父母亲磕头跪拜,一切如仪。
        钱锺鲁的母亲,也就是杨绛后来文章中提到的“婶婶”喜爱她,因为聪明、有幽默感的婶婶觉得,杨绛“真是上得厅堂,下得厨房,入水能游,出水能跳,宣哥痴人痴福”。
        钱锺鲁先生说,当初大嫂要去振华女校当校长,钱锺书的父亲钱基博不愿意,觉得应该在家做家务,但是大嫂的父亲老圃先生不乐意,鼓励她出去工作。可是杨绛在抗战后期真的身任钱家的“灶下婢”,为了节约开支,她自己和煤末,做煤球,踮着脚站在大水缸前,弄一脸煤灰;她还负责洗衣服买菜,知道她不好意思上菜场,钱锺书陪她一起去,两人说笑着就把菜买回家。她当时还在写喜剧,新中国成立后夏衍、胡乔木都提出想重版她的戏剧作品,被她拒绝了。她承认,当时写喜剧,主要原因是为“稻粱谋”,出版后给家里买肉吃。
        很多人是通过“文革”时期杨绛的坚强表现,觉得她不光是“文弱书生”,还有“怒目金刚”的一面。可是钱锺鲁先生说他早觉察这点。“她像一个帐篷,把大哥和钱瑗都罩在里面,外在的风雨都由她抵挡。她总是想包住这个家庭,不让大哥他们吃一点苦。”甚至最琐碎的事情也是这样,钱锺鲁记得,钱锺书穿着打扮都是大嫂一力负责,保证大哥每次都体面地出现在客人面前。
        杨绛临近百岁的时候,家里人带着孙女去看她,带着蛋糕,钱锺鲁特别想孩子们能从老奶奶身上学到东西。杨绛并不像个百岁老人,特别会说话,有趣,口齿清晰,常叫钱锺鲁要听陈霞清的话,不听话就要陈霞清告诉她。还把孩子们送的生日小帽戴在头上照相,做八段锦给他们看,说自己身体很好,前些年她还带着陈霞清她们送的计步器在院子里走路。她已经超越了生死。
        陈霞清说,每次去看杨先生,都预先跟保姆说好,不能去太早。杨先生要梳妆打扮,陈霞清也特别佩服大嫂这点,穿的衣服全是半新不旧的,可是特别有派,百岁老人还有她自己的气度。
杨绛与外界不多接触,她早就借翻译兰德的诗,写下了她的无声的心语:我和谁都不争,和谁争我都不屑;我爱大自然,其次就是艺术;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;火萎了,我也准备走了。——这首诗确实是这位百岁老人心境的真实写照。
(摘自《三联生活周刊》2011年第31期,有删节)